第10节

  今早问安的时候,孟绪注意到慧嫔的衣衫尚算素洁,唯有一双鞋,磨损得有些厉害,鞋跟都近乎磨去一半。
  想来是日日往来在麟趾宫与凤藻宫之间的缘故。
  听孟绪说起这事,琼钟竟从自己床头的屉柜里,翻出了一双早就纳好的藕荷色软鞋,只是一直不曾给出去。
  当初越家出事后,慧嫔在宫中身份尴尬,自然也有人探听过圣意。
  陛下对此只说了四个字:“生死不论。”
  这便是死了也不追究的意思了。
  宫里当差的人都惯会见风使舵,他们自个儿讨生活也不容易,但若遇上比他们处境更艰难的人,好一些的就冷眼旁观,不好一些的,便总要打压这些比自己过得更惨的人,借以发泄自身的怨愤,或是污卑地踩着这些头颅向上爬。
  至于想要伸手帮一把的,那是少数中的少数。因为善心,在这宫里是最拖后腿的东西。
  慧嫔无能,就只能成为泥沼里一块人人可踩的垫脚石。
  琼钟最初也不是没尝试过去接济,结果非但东西没有送到,还被麟趾宫的主位郑淑仪在掖庭局的嬷嬷面前参了一本。挨了几顿火辣辣的鞭子之后,也就再没起那个心思。
  就像这双做好了的绣鞋一般,有些情分,最终只能年深日久地封藏。
  但这次,不知是不是她奉了自家主子之命给蘅兰轩送东西的缘故,倒是没人拦着了,顺顺当当就进了麟趾宫的大门。妃子私底下有交情、互相赠与毕竟是很正常的事,拦着也说不过去。
  慧嫔正坐在窗边做针黹活,看见琼钟臂弯里挎着的东西有些意外:“你也不劝着你家主子一点,个中利害,她初入宫闱,未必能懂。”
  琼钟只照实答:“奴婢都同孟美人说了,可美人似乎已有了打算,仍要叫奴婢来。”
  慧嫔闻言,神情有些发怔,凝注着手中银针的尾尖:“听说,她是昔日骠骑大将军的女儿,小孟将军的妹妹?约莫是和旁人有些不同的。”
  慧嫔元年入宫的时候也不过二八年华,面容姣好,如今只过去两年多的光景,眉眼间却已满是枯沉的暮气。
  “是,美人她很厉害的……慧嫔主子您别担心,千万好好保重。”
  琼钟不忍多顾,也怕自己在蘅兰轩留得久了,会教更多人看见,给孟绪招致什么祸患,搁下东西就匆匆走了。
  待她去后,慧嫔打开那包袱,不禁苦笑着,回头看了一眼自己刚刚补了一半的鞋底。
  为了结实耐用一些,她特地用米浆将棉布制成了袼褙,这样的鞋底又厚又硬,针都半天才能扎穿,以至于勾出的线头费了好些劲,至今还没收完。
  心头浮起许多沾着尘灰的旧事。
  是巧合吗?
  还是孟家那位娘子,竟能这样察事入微。
  如今还在蘅兰轩当差的也就是个唤作辛夷的丫头,辛夷人有些不大机灵,去岁左手被炭火烫伤了,拿东西不便利,慧嫔怕她出去也落不着什么好差事,就将人留了下来。
  辛夷也是个憨实的,浣衣局不肯洗自家主子的衣服,她就自个儿打井水搓洗,这会儿正将晾干的旧衣收进屋,就看到慧嫔抱着双鞋出神。
  “主子可是眼睛又痛了?要不还是奴婢来,奴婢慢慢缝,总不会给您缝歪了。”
  慧嫔依旧神思不属,痴痴道:“我是在想,人来到这世上本就是来受苦难的,最可怕的,是苦难里又有一丝温情,总教人无法与这苦难做个了断。”
  辛夷似懂未懂,走近了,才发现主子抱着的竟是一双簇新的绣鞋,上头绣着的双枝并蒂莲栩栩生动,是主子素来钟爱的花样。
  *
  回到月下阁,琼钟更为忧心如捣。
  麟趾宫和蓬山宫并非毗连,一路要途经广阳宫、棠梨宫等好些个宫室,一来一回,怕有不少人看见自己了。
  主子竟还特地交代她,路上不要窃窃缩缩的,丢了月下阁的风仪。
  琼钟心绪不宁,孟绪却情惬地拣了一枚渍蜜的葡萄干来尝,淡淡道:“怕什么,亏心事才怕人看。”
  可不就是亏心么?
  琼钟的心都要亏成筛子了。
  即便昨日侍寝陛下未曾降罪主子,可主子在宫中毕竟根基浅薄,若是陛下因慧嫔的事恼了主子,又要如何复起呢。
  偏生孟绪好似万般不在意:“往后你每隔两日就送些东西过去,慧嫔宫里缺的东西这样多,慢慢送就是了。”
  “是……”琼钟心不在焉地应下,才猛地惊疑到:“还要去?”
  “自然要去,这才刚刚开始呢。”孟绪莞尔一勾唇,不知在谋划着什么。
  “奴婢虽不知道主子有什么主意,打算怎么帮慧嫔。可奴婢知道,慧嫔主子是绝无复宠的可能的,恐怕她也早已死了心,往后也给不了主子什么助力……”
  “你能为我想,这很好。只是,她若不是死了心,我倒也不敢冒然出手。至少,我会帮的,绝不该是我的敌人。”
  说完,孟绪打了个香懒的呵欠,竟靠在一只等腰高的大迎枕上,就此合眼假寐起来。
  黄昏浸透窗纱,媚烂的金光自天边翻滚而下,曛然地披落在她皎静的眉眼上。
  正是日斜人困的时候,合该无事上心头。
  琼钟纵然想问,也不好再出言打搅,只能轻手轻脚地将孟绪未吃完的蜜饯收拾净了,又拿着一块抹巾把桌案擦过。
  抱着满腹心事,只记得主子爱干净。浑然未觉这一尺见方的漆案,已被自己反复擦得锃亮生光,足可鉴人。
  半天才回过神来,坐去了那只与脚踝一般高的矮凳上,将巾子浸在了院中的洗盆里。
  没多久,簌簌却窜到她身后,冷不丁拍了她的肩一下:“别担心啦,主子定有她的考量,定然不会只因你的缘故,就想着帮慧嫔的。”
  琼钟被吓得两肩一耸,回头见是簌簌,方宠溺地道:“好,我知道了。”
  心里也微微讶异,簌簌平日瞧着是心思最简单的,原来却也这样聪明,连她为何这样挂怀也知道。
  琼钟最怕的就是,因她的缘故,孟美人才蹚这浑水。那她当真要愧疚死了。
  要知道,最早也不是没有妃子为慧嫔求情,结果被陛下罚了禁足三月,三个月之后,也不见那妃子再得宠爱。
  就连皇后也不过借着让慧嫔主子为社稷、为帝后抄经祈福的名义,让她不至于被活生生冻死饿死,勉强能够温饱度日而已。
  孟美人,真的可以做到吗?
  不过,不管如何,琼钟发誓,一定要加倍加倍地对孟美人好。
  *
  “这位孟美人也真是个滥好心的。”
  “还想当菩萨呢,等她栽了跟头,就知道做事情前先掂掂自己斤两了。”
  近日来,宫中不少非议,孟绪恍若未闻。
  “簌簌,琼钟,小禄子,这两日,你们帮我暗中留心一些,谁手脚懒怠下来了,谁又生出了旁的心思。”孟绪将三人叫到了里间,给他们下发任务。
  春汛将至,江都是个多水的地方,周边的郊镇历史上发生过好几次水患,今上即位以来,曾屡次大刀阔斧兴修水利。
  这几日又在令钦天监观天测雨,一面着人巡检河流水情了。
  故而一直都不曾临幸后宫。
  原本孟绪作为新秀中头一个承宠的,底下做事的人该更为归心趋附,努力办事才是。
  可问题就出在孟绪什么赏赐都没落得,还成天让人去给慧嫔送东西上。
  自史以来,新妃的第一次晋位都是容易的,若是合陛下心意,那初次承宠之后就高升的也不在少数。实在没有晋升,奖赏总有吧?
  起初打算观望一阵的宫女太监们,见几天下来都毫无动静,也逐渐坐不住了。
  如今又出了慧嫔的事,主子竟是个拎不清的,哪有背着君王心意行事的?这更让他们忧心前途。
  簌簌不止一次听到过闲言碎语。
  昨儿她刚一出屋子,就听见廊下莺时在同人抱怨:“陛下都说了生死不论的人,主子怎么还能上赶着巴结,讨陛下眼嫌心烦呢,这不是不给我们底下人活路?”
  煽动起好些不满的声音。
  气得她冲过去将莺时揪着耳朵训了一顿,恶狠狠警告:“再乱说我就撕了你的嘴!”
  簌簌原本骂归骂,倒不打算将这事捅到孟绪跟前,一是怕孟绪听了心烦,二来也有些不齿于告小状,何况莺时家里境况不好,就指望着她每个月寄银子出去,若因这事被赶走……
  可孟绪说:“你我如今走的是一条性命攸关的路,不容一点闪失。这宫里的善良本就难得可贵,不要用在不值得的人身上。”
  簌簌这才将莺时的名字报上。
  说来也只有簌簌、琼钟和小禄子知道孟绪其实并未真的承宠,赏赐之事他们倒不急。可慧嫔的事却也着实让他们糊涂了,孟绪不愿多解释,只道:“再过些时候,自见分晓。”
  而这几人中,小禄子正是因为知道孟绪那日葵水已至,却一直严守口风,因而得到了信重。
  月下阁最终能留用的,都必定要是经得起考验的“自己人”。
  孟绪没有选择在第一天就敲打宫人立威。若是一个个都不及早露出马脚,又要如何披沙沥金,去劣存优呢?
  莺时之后,还不到半天功夫,便又被小禄子抓到个小太监,竟偷偷给虞才人身边的人递好处。
  大约这些人也没想到,自己早就被人暗中盯着了,行事还不算太谨慎。
  说来虞才人近日风头也颇大,自新妃头次请安之后,不知怎的她就和柔妃搭上了,柔妃走到哪,她就跟到哪。柔妃也竟不撵她,看来是已将她收在麾下。
  不过那小太监盯上的可不是虞才人身边的位置,而是柔妃宫中的空缺,想借虞才人的口为自己美言罢了。
  小禄子道:“奴才听说,柔妃宫里新近不知怎的死了个得用的太监,说是暴病而亡。不过也有人猜测,是犯了事被柔妃打杀了,只是寻了个暴病由头堵众人的嘴。”
  “好像是唤作王世的。”
  王世……孟绪若有所思。
  小禄子又道:“这小太监家私颇丰,又善于打点。想是柔妃宫中此前一直没有位置空出来,他才来了咱们这儿,现在可算逮着了机会,又见咱们这儿前途不甚光明,正好跑了。不过奴才觉着,柔妃未必会要这等吃里扒外的奴才。”
  孟绪却是玉眸幽深:“他虽选错了时候,也不见得柔妃就不要,多盯着他些。”
  柔妃到现在都没有来月下阁找她麻烦,那就是还有所忌惮。既然还将她视为对手,那敌手身边一个白送的眼线,她要是柔妃,必定就笑纳了。
  *
  因为君王的久未眷幸,在这孟春三月,后宫也竟和结了层冰碴子似的,处处凄凋,晨窗边都多了好些望远怅思的怨女痴妇。
  众人意兴懒懒,心情冷落。
  偏偏本朝早有规定,若妃子无召,又非什么紧急情况,主动去太极殿请见,则需要将理由先一字一字地写明白了,和手持朝笏觐见的大臣似的,正儿八经地把折子递上去,待陛下批阅过,再决定见不见。
  这样的方式,又要如何诉说柔衷呢,于是大家也只能翘首盼着。
  终于盼到这天,有人远远看见,帝王的御驾出现在太液池边。
  第9章
  天子的辂车还未起驾,就有小太监偷偷向仙都殿报信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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